七、生產日期
應當用年、月、日表示。生產日期應當另列詞頭標注,如:裸瓶裝產品的生產日期如果在瓶蓋上標注的話,那么生產日期應該標注為“生產日期:見瓶蓋”;帶有包裝盒的產品,生產日期標注在盒頂部的話,那么生產日期應該標注為“生產日期:見盒頂部”。生產日期的標注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
當一個包裝物內有多個包裝、且不是同時生產時,這個包裝內的所有日期應按最早生產那個產品的日期進行標注。
八、貯存條件
最早要求標注貯存條件規定的是我國的食品安全法, 新版的GB7718 國家標準把這條也規定成了強制標注內容。因此,雖然白酒的質量與貯存條件的關系不是太大, 而且標準規定灑精度在10 %vol以上的飲料酒可以免除保質期的標注,但還是必須標注條件。
九、產地
應當標注白酒產品生產時的真實產地: 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分,至少應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十、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
所標注的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應是依法登記注冊、能夠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名稱、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規定相應予以標注: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 應當標注各自的名稱和地址; 依法不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司分公司的生產基地, 應當標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的名稱、地址,或者僅標注公司的名稱、地址;受委托生產加工食品且不負責對外銷售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
對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委托企業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的, 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和受委托企業的名稱,或者僅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分裝食品應當標注分裝者的名稱和地址,并注明分裝字樣。
十一、聯系方式
必須讓消費者清楚地知道生產者的具體聯系方式,如電話、傳真、Email 等至少應標注1 項內容。
十二、商品條碼
在GB7718 中沒有規定標注商品條碼, 但無論是專賣店還是商超,一般都用條碼結帳,特別是現在的超市,沒有標注條碼的商品是不允許進入的。因此,筆者認為也是必須標注的內容。國際編碼中心分配給我國號碼為690、691、692、693、694、695 等。一般類型為ENA 碼。ENA 碼由條/ 空和13 位數字組成,前7 位數字叫廠商代碼,接下來的5位是產品代碼,最后一位是效驗碼,是根據前12 位數字計算而來的。
十三、外箱上標注
外箱上還應標注1、儲運標志2、回收標志3、生產批號。在新版GB7718 的第4.4 條推薦標示內容中規定,根據產品需要,可以標示產品批號,但從為了在今后產品追溯性容易實現的角度考慮, 批號還是作為一項必須標注的內容為佳。
十四、警語用語
是一個體現人性化的一條勸說語, 我們采取了強制標注“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