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飯桌上聽到很多的說法是“都知道醉酒傷身,但這酒必須喝”,對于勸酒與被勸酒的雙方來說,在近似于多次重復博弈的情況下,為什么不能選擇最優解?
28歲伴娘婚宴上醉酒身亡,新郎新娘擔責
9月10日,在海南省文昌市的一場婚禮上,28歲的伴娘楊某一杯接一杯地喝白酒,最后因酒精中毒,導致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目前相關案情以及賠償責任正在調查、協商中。
律師表示,婚宴召集者即新郎新娘以及同桌勸酒者均要承擔相應責任。
勸酒要適度,出事要擔責
律師指出,近年來已經出現多起因為朋友勸酒,造成駕駛人酒后事故而導致糾紛的案件,親戚朋友之間原本融洽的關系也因為這些糾紛變得非常尷尬。盡管駕駛人作為成年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如果因為勸酒人頻繁勸酒,甚至在明知駕駛人已經不勝酒力的情況下仍勸酒不止,導致駕駛人喝醉并最終釀成事故的,勸酒人也要負一定責任。
靈活應對勸酒
在一些酒場,一些人總是"花言巧語"千方百計勸酒,此剛剛敬過,又找個話題再敬,只要你不斷給其"面子",喝了他"敬"的酒,他還會找更多的理由和借口"敬"。比如說,"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只要感情鐵,哪怕胃出血"。
遇這類情況,可采用針鋒相對法,如對方說:"只要感情鐵,哪怕胃出血"時,你可以反問:"只要感情鐵,為啥非要喝出血?"......
酒是用于生意場的交際緩沖,用于私人交情中的待客放松,雙方講究的是你情我愿。用酒文化為勸酒做擋箭牌,實在是侮辱了“文化”二字。其實,學歷越高學識越淵博的人群,反而無勸酒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