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建設過程中,存在著政府戰略規劃與企業發展規劃的目標不一致性,一線白酒品牌與二三線白酒品牌的目標不一致性,品牌建設投入與品牌效應收益的關系不明確性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有必要明確地理品牌內涵,實施兩個品牌戰略,落實品牌建設主體,完善利益協調機制,建立預警管理體系。
一、問題緣起
根據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制訂的《中國釀酒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到2015年,中國白酒產業的釀酒總產量將達到960萬千升。然而,就在“十二五”規劃的第二年,2011年的中國白酒總產量(折65度)就達到了1025.6萬千升。換句話說,中國白酒產業的“十二五”產量發展目標在“開局”后不久即已超額完成。到了2013年,中國白酒總產量(折65度)已達1226.20萬千升,同比增長7.05%。其中,四川省的白酒總產量為336.4萬千升,同比增長9.8%。四川省309戶規模以上白酒企業完成的主營業務收入為1791.2億元,同比增長5.51%;利潤總額為246.7億元,同比下降16.12%;實現利稅為417.47億元,同比下降11.49%(蘇俊,2014)。
即使在中國白酒產業普遍面臨嚴峻挑戰的2013年,從全國范圍來看,四川省白酒產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依然占全國白酒產業主營業務收入的35.7%;從四川省內來看,白酒產業的利潤總額和利稅總額則分別占到全省工業的11.4%和10.5%(宗和,2014)。上述數據一方面說明,作為四川省輕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四川白酒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十分明顯。但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白酒產能過剩的狀況已經十分明顯。假設1瓶酒為500毫升,全國4億成年男性飲用,那么,2013年生產的白酒,需要每人每年喝掉61.3瓶。假設2015年的全國白酒產能達到了預期的2051萬千升,那么,需要每人每年喝掉102.5瓶。在如此嚴峻的宏觀大環境下,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建設顯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二、三角之變
在四川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中,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與“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品牌的關系是個繞不開的話題。2008年1月,時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的劉奇葆指出,“要進一步研究探索酒業發展的路子,做好整體包裝,打造中國白酒產業的‘波爾多’。”同年8月,劉奇葆首次明確提出,要努力建設“長江上游名酒經濟帶”,打造“白酒金三角”,建設中國白酒的“波爾多”。2009年6月,劉奇葆再次肯定“要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同年8月,劉奇葆進一步深入闡述了“中國白酒金三角”的基本內涵和發展目標:即“打造一個國際品牌”。在“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打造出來之后,不僅可以將中國白酒品牌上升為國際品牌,而且可以帶到相關產業鏈的發展,實現城鄉統籌的目標。以法國波爾多的小鎮發展模式為借鑒,以“酒文化”為支撐,發展旅游等相關產業。圍繞這一戰略構想,四川省委省政府及時作出明確部署,要求大膽創新思維,積極探索“名企建名鎮”、“名酒品牌創區域品牌”的新模式。
根據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的官方表述,“中國白酒金三角”既是地域空間概念,更是區域品牌概念。這一區域是同緯度地區中最適合釀造優質純正蒸餾酒的地區。“中國白酒金三角”由核心區、延伸區和協作區構成。核心區位于北緯27°50′-29°16′、東經103°36′-105°20′最佳釀酒緯度帶的長江(宜賓-瀘州)、岷江(宜賓段)、赤水河流域;延伸區位于涪江和岷江流域沿線,以成都、綿陽、德陽、遂寧等地為承載點;協作區位于四川盆地周邊山區及高原地帶,主要包括內江、巴中和涼山等地。這意味著,由核心區、延伸區和協作區共同構成的“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產區已經基本涵蓋了四川省主要的白酒產區。根據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戰略(2011-2020年)》(川辦函[2011]291號),“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標志被正式納入到了四川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戰略的工作目標中。從這個角度來看,按照官方的解釋,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與“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品牌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基本劃等號的。
事實上,“中國白酒金三角”的原初含義是指貴州省的遵義市、四川省的宜賓市和瀘州市所在的川南黔北地區。由于這一地區擁有包括氣候、水源和土壤在內的“三位一體”的天然生態環境,因此,匯聚了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郎酒、習酒、董酒等眾多名酒品牌,并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糧農組織專家譽為“在地球同緯度上最適合釀造優質純正蒸餾白酒的地區”。但四川省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的更宏大構想是將“中國白酒金三角”的范圍進一步擴大,讓四川白酒的“六朵金花”全部成為“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建設的主角。這就是后來出現的“兩個金三角”之說:以遵義市、宜賓市和瀘州市為支點的川南黔北“白酒金三角”,以成都市、德陽市和遂寧市為支點的川西北“白酒金三角”。此后出現的核心區、延伸區和協作區的提法更是將“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的產地范圍從宜賓市和瀘州市擴大到了包括成都市、德陽市、遂寧市、綿陽市、自貢市、樂山市、南充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眉山市、資陽市、內江市、雅安市、廣元市、涼山州在內的18個市(州)現轄行政區域,并由此出現了“三個金三角”的狀況:川南(黔北)“白酒金三角”、川西北“白酒金三角”,以及由18個市(州)組成,范圍幾乎是半個四川省的大“白酒金三角”。
不可否認,從全省“一盤棋”的高度來看,出于全面提升四川白酒的整體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推動四川白酒產業整體發展的考慮,既突出重點,也照顧一般的“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品牌發展思路當然有其內在的邏輯和道理,但在“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戰略推進的過程中,卻是一再生變:首先是由于貴州省的缺席而使“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畸變成了“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品牌;接著又為了處理好五糧液(宜賓市)、瀘州老窖(瀘州市)、郎酒(瀘州市)與剩下的三朵“金花”——全興大曲(成都市)、劍南春(德陽市)、沱牌曲酒(遂寧市)的關系而將川南(黔北)“白酒金三角”這個狹義的金三角概念擴展為包含川西北“白酒金三角”在內的“兩個金三角”;此后又為了納入豐谷、小角樓、江口醇等四川省內新興二線品牌,形成所謂“6+N”的四川白酒發展新格局,進一步將“兩個金三角”擴展為包括18個市(州)在內的大“白酒金三角”。在這一過程中,“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的內涵和外延一再變化,成為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事實上,貴州省、仁懷市以及茅臺集團之所以沒有積極響應四川方面提出的“中國白酒金三角”戰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他們看來,“中國白酒金三角”被四川方面做成了一個“框”,將無論在不在川南黔北這個真正意義上的“白酒金三角”地區的川酒品牌都往里面裝。通過用“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為其進行品牌背書的方式,整體提升四川白酒,尤其是二三線白酒品牌的知名度和競爭力。但貴州省仁懷市除了茅臺酒一枝獨秀外,其他白酒品牌的知名度、影響力和競爭力都不算太強。因此,在貴州方面看來,四川和貴州聯手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的做法“有可能弱化國酒茅臺及仁懷市其他白酒的影響力和競爭力”,整體而言是件弊大于利的事情。
雖然四川省委省政府一再強調打造“白酒金三角”,建設中國白酒的“波爾多”。但這種外延不斷擴大,共性一再減少,特點日益抹殺的“大團結”式品牌發展思路,不是在打造中國白酒的“波爾多”,而是在打造中國白酒的“大四川”。事實上,法國波爾多地區的紅酒之所以出名,并不是由于那里有超過九千座酒莊,而是由于拉菲酒莊(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拉圖酒莊(Chateau Latour)、瑪歌酒莊(Chateau Margaux)、奧比安酒莊(Chateau Haut -Brion)、呂薩呂斯酒莊(Chateau d'Yquem)、木桐酒莊(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等著名酒莊。這就是說,“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的打造,一定要緊緊抓住以遵義市、宜賓市和瀘州市為支點的“金三角”地區是公認的“濃香型和醬香型世界頂級白酒的發源地”這個“牛鼻子”,不能為了面面俱到而模糊“中國白酒金三角”的品牌內涵。否則的話,不僅會由于品牌定位失誤而不斷消解“中國白酒金三角”的品牌價值,而且會導致消費者對“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產生認知困難和認同危機。
事實上,“抓小放大”并不意味著只重點發展宜賓市和瀘州市的白酒產業,而是通過真正意義上的“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建設,從另一個角度支持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建設,從而帶動四川省白酒產業乃至農業、旅游業等上下游關聯產業的共同發展。但這一戰略意圖并不需要以擴大外延、模糊品牌的方式來實現。就目前的“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品牌建設情況而言,可以從兩方面加以修正:第一,正本清源,重新定義“中國白酒金三角”和“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的品牌內涵,重新聚焦回川南黔北這一真正的“中國白酒金三角”上。第二,兩條腿走路,雙品牌戰略,同時打造只包含宜賓市和瀘州市的“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品牌和涵蓋全省的四川白酒原產地地理標識品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中國白酒金三角(川酒)”品牌成為不倫不類的“大雜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