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現行酒精消費稅正式取消,“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為“酒”,并繼續按現行消費稅政策執行。在我看來,該稅種的取消,主要是從不重復納稅角度出發, 其帶來的最直接的影響是減少了購買酒精時所產生的消費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生產成本,但是由此卻可能給行業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和變化。
首先,白酒行業稅收上的最能帶來利好的消息應該是取消“5毛稅”。
目前,我國對白酒行業征收的稅主要是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屬于從價又從量的復合稅收。這一稅收思路是希望企業能做強做大,產業規模化,更有利于高端白酒。但是現在行業整體思路轉向民酒,按照銷售數量0.5元/500ml計算,大眾白酒尤其是中低端白酒等走量的酒企很有壓力,而取消酒精消費稅繼續保留酒的從量稅政策一出臺,讓希望降低白酒消費稅的夢想破滅了。
其次,酒企誠信度將受到挑戰。
在取消酒精消費稅之前,酒精作為配制酒被廠家購買時會產生消費稅,最后生產為成品酒時還要按照‘酒’的復合稅繳納,這里面購買酒精產生的消費稅是不能在成品酒復合稅中被扣除的。而現在,原本5%的酒精消費稅取消了,酒廠的這部分成本自然降低了,相應的在價格調配度方面的空間更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11月28日國家食藥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只要固態法白酒總量不低于30%,稱為固液法釀造白酒就是合法的。酒精消費稅取消后,一部分酒廠會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可能會增加食用酒精部分的比例,而普通消費者目前對此并不具備憑感官鑒別判定的能力,因此企業的誠信度將可能面臨很大的考驗。
再次,純釀固態釀造白酒將可能受到沖擊。
由于普通消費者難以分辨出純釀固態釀造或是固液結合法釀造的白酒,企業為了滿足客戶需求,將可能改為使用食用酒精勾兌來提高產量,采用固液結合法釀造的白酒產量將會大大增加。這樣一來,固液結合法和液態法白酒的價格可能會相應降低,而固態釀造的白酒成本減小有限,與固液結合法和液態法白酒的價格差距將會增大,而口感的差距并不明顯,純釀固態釀造白酒的競爭優勢被減弱了。所以,從某種程度而言,取消酒精消費稅,保留白酒從量稅,等于鼓勵液態法白酒,限制純糧酒的發展。
所以,從這三點來說,取消酒精消費稅對白酒行業來說算不上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