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娘酒是不少梅城(廣東省梅州市)市民的待客之物,也是大家送給外地親朋的特產之一。然而,一些市民卻向本報“民生一線”欄目反映稱,他們在市場上買散裝酒時發現,裝酒的容器質量參差不齊,有些散裝酒并未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廠名、廠址等相關信息,他們擔心這些散裝酒的質量問題,希望記者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個別散裝酒無標簽
“外地親戚來梅旅游,我想買點散裝酒給他當特產帶回家,但發現一些散裝酒竟是‘三無’產品。”家住梅縣區新縣城的梁先生說,店家稱酒是他們自家釀的,但酒是用已經撕掉標簽的可樂瓶子裝的,而且店家無法說出生產日期,他擔心質量會有問題。
近日,記者在東廂市場的一家店鋪看到,店內擺滿了大小不一的酒甕,銷售各種各樣的散裝酒。每個酒甕上除了標有名稱和酒精度外,并無產品的其他相關信息。在樓下塘市場的幾家銷售散裝酒的門店,記者發現不少散裝酒直接盛裝在已撕掉標簽的礦泉水瓶、可樂瓶內,部分散裝酒用撕掉標簽的玻璃酒瓶盛裝,仔細查看均未發現這些酒的生產日期和出廠地址標簽。對于此類散裝酒,多數商家均稱是自家釀造的,個別說是從平遠等地進貨的。有店家表示,只要娘酒沒碰到水,娘酒一般都是越久越“靚”,包括米酒也是如此。
在售散裝酒須標注基本信息
針對散裝酒的質量監管問題,記者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情況。據介紹,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者應在貯存位置和容器上標明散裝酒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內容。同時,按照相關規定,經營者貯存和銷售散裝酒,使用的包裝、容器等產品要符合衛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裝材料標準。
“平時會督促散裝酒經營者依法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要求散裝酒零售經營者要建立進貨臺賬,散裝酒批發經營者要建立銷售臺賬,做到產品流向清,質量安全可追溯。”針對個別散裝酒銷售單位安全意識低、衛生條件較差、經營不規范等情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梅州市各縣(市、區)食品監管部門一直以來都將散裝酒作為監管的重點品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依法處置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散裝酒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人員提醒,從事銷售散裝酒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市民購買散裝酒前,可先了解商家有無取得相關許可,并向商家了解產品的產地信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最好到正規的商店、超市購買帶有相關信息的產品,同時向店家索要并保留購貨發票等票據,以便更好地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