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4月11日,家住花溪區的消費者郭先生在花溪區徐家沖某副食便利店以每瓶100元的價格,購買了27瓶銀質習酒,當打開酒喝時發現味道不對,懷疑是假酒。
4月13日,郭先生趕到該副食便利店協商處理,但商家堅稱賣的不是假酒,雙方協商未果。當天,郭先生到花溪區市場監管局投訴,要求該副食便利店退款及賠償損失。
接訴后,花溪區市場監管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并聯系習酒公司打假人員前來識別酒的真假,經習酒公司工作人員辨別,郭先生購買的27瓶銀質習酒中有21瓶是假酒。
昨天,經執法人員多方調解,商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按相關規定賠償,退還郭先生剩余酒款及賠償損失共計人民幣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