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仁懷市深化白酒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召開。有茅臺鎮酒企相關負責人告訴酒業家記者,貴州省工商局、省質監局、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17年新年,召集各大酒企負責人,簽訂規范白酒企業生產經營行為責任書,立軍令狀。
會議期間,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門下發《規范白酒生產經營企業生產經營行為責任書》。
酒業家現將重點摘錄如下:
1、持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是產品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對生產流通銷售的產品從各環節從嚴把關,持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對生產流通銷售的產品承擔第一責任。
2、禁止生產流通銷售含有“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以及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年份酒,禁止生產流通銷售有損黨和國家執政地位和執政形象的產品。
3、禁止生產流通銷售仿冒知名品牌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產品。
4、禁止宣傳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5、禁止生產流通銷售仿冒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6、禁止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7、企業生產的產品實行各案制,白酒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將生產流通銷售的產品的食品名稱、標簽、標注、酒類廣告用語等,報送市場局食品科備案組織審查。
8、關于線上銷售環節,禁止濫用執行標準、禁止不正當那競爭行為。
9、不得生產流通銷售以次充好、不合格產品、三無產品,禁止網絡商品侵權、冒用廠名廠址、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不得發布網絡虛擬違法廣告。
上述負責人表示,“禁止特供、內供的名稱,禁止虛假年份酒、禁止假冒、禁止有損黨和國象形象的所有線上線下產品在質監部門備案,這個對規范仁懷白酒很重要。”
他還提到,近期甚至在貴州發現用國家領導人做名字的酒,比如“近*平”酒,這是嚴重有損白酒行業發展的。
“一頭老虎領著一大群羊。”這是外界對仁懷白酒格局的經典概述;對于仁懷而言,整合、提升當地數量龐大的中小酒企的競爭力一直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此前茅臺鎮中小酒廠資金鏈斷裂也備受關注。(酒業家此前報道:茅臺鎮中小酒廠遭遇生死劫)
那么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對于仁懷市眾多中小酒廠有何影響?
國臺酒業副總經理鄒江鵬認為,這一規定會凈化市場亂象。“目前茅臺鎮酒企呈現弱復蘇態勢,主要是茅臺一家強勁,國臺今年也實現了68%的增長;這個要求今后對企業線上線下產品全部報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此次會議茅臺集團也參會了,這次這個力度應該說非常大,最近看到茅臺鎮很多這種白酒小企業對市場造成擾亂,長毛老酒,幾塊錢的茅臺鎮產的酒,這是對茅臺鎮這個產區品牌的傷害。通過整治,會讓茅臺地區酒廠良好有序發展。”有知情人士對酒業家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仁懷大多數中小酒廠遭遇困境時,事實上,茅臺鎮所在的仁懷市政府為推動酒企間的整合,已經注冊了一家企業并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證書,同時鼓勵大企業參與并購。
事實上,仁懷中小酒廠的產能資源一直為外界所看重。2016年,多路業內資本進軍醬酒,洋河、勁牌、仰韶均介入醬酒板塊就是例子。
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政策執行落地,一些中小白酒生產企業的壓力會增大。“整合并購或是比較好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