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關于長江商報等媒體報道宜化集團“以酒抵資”新聞的聲明
12月14日,《長江商報》發表題為《宜化集團“以酒抵資”營銷術》、《宜化置業被指拖欠雇員千萬血汗錢》的新聞報道。因記者僅通過電話與宜化集團相關人員溝通,并未到宜化集團實地采訪,文中標題及內容等多處表達失準,致使社會公眾產生歧義。目前,該文被多家網絡媒體轉載,對宜化集團企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為此,宜化集團黨委辦公室授權“宜化人”發布聲明如下:
1、宜化集團絕對禁止“以酒抵資”行為。宜化集團在酒品銷售過程中采取“全員營銷”的銷售理念,鼓勵全體員工通過兼職銷酒實現收入增長,一律遵循自愿原則,絕無強制搭車賣酒和強迫供應商、職工銷售等現象,更沒有“以酒抵薪”等行為。
2、湖北宜化運作規范透明。湖北宜化屬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運作、資產重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證監會的監管要求,所有財務數據及相關信息定期提請外部中介機構,即湖北大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且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向社會公開。
3、湖北宜化負債率在正常范圍,擔保額度合理合法,盈利能力位居同行前列。近年來,湖北宜化克服全球金融危機及國內傳統制造業產能嚴重過剩等影響,通過轉型升級、挖潛增效、流程再造等措施,繼續保持了銷售收入和市場份額,2014年湖北宜化總營業收入182億元,2015年榮獲湖北省政府長江質量獎提名獎。
4、宜化置業從不存在拖欠勞務工資問題。宜化山語城二期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瀘州佳樂公司取得承建資格,瀘州佳樂2012年5月進場施工,與宜昌市泰安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即報道中提到的“四川太陽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施工合同。2014年1月,瀘州佳樂在我公司足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由于資金鏈斷裂而停工。2014年7月,宜化置業公司被迫接盤,泰安勞務公司對未完工程繼續施工,至2015年7月工程完工。宜化置業接盤后發生的勞務費用905萬元已全部結清,后又替瀘州佳樂公司墊付了勞務費1350萬元,共支付勞務費2255萬元。
5、宜化集團一直秉承依法依規辦企業的宗旨,在廣大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和支持下,近年來已成長為宜昌乃至全省經濟發展的支柱企業之一,2015年在中國500強排名第166位。
我們歡迎各大媒體和社會公眾對宜化集團的發展進行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公正的監督和報道。再次感謝大家對宜化集團發展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