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16年3月份流通環節食品市級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此次抽檢品種為肉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等13個種類,經檢測發現不合格樣品12批次,抽檢合格率為98.83%。其中,山東東方楊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東方楊春(白酒),因酒中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含量不合格,遭到通報。
近日,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16年3月份流通環節食品市級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據悉,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3月份抽檢品種為肉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等13個種類,以非食用物質、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易出現問題的項目為檢測重點,共計700批次。經檢測發現不合格樣品12批次,抽檢合格率為98.83%。其中,山東東方楊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東方楊春(白酒),因酒中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含量不合格,遭到通報。通報如下:
被抽檢產品為東方楊春(白酒),被抽檢單位為諸城市百盛大華超市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為山東東方楊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規格為500ml/瓶,生產日期為2013.8.7,不合格項目為總酯(以乙酸乙酯計)。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抽樣場所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進行處理。標稱市外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信息已通報相關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