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6年第3號)獲悉,四川省食藥局在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轉移四川省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取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酒類、餐飲食品等23類食品共計2336批次樣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合格樣品2282批次,不合格樣品54批次。
抽查樣品中,瀘縣太伏鎮萬定街村企業四川瀘州國華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白酒;白酒,生產日期為2010年1月;2015年5月7日,不合格項目為糖精鈉、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標準為不得使用,實際檢測為0.0049g/kg、0.023g/kg;0.0017g/kg,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針對發現的問題,該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核查處置,以及企業整改情況,中國食品報將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