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檢驗檢疫部門在查驗一批進口自西班牙的紅酒時發現,該批紅酒均未加貼中文標簽,共計8400瓶。這已是該檢驗檢疫部門今年第二次發現此類情況,與進口商了解后得知,很多來購買紅酒的消費者都不喜歡帶有中文標簽的進口紅酒,覺得全外文的紅酒更高端有檔次,所以進口商心存僥幸,企圖蒙混過關。
根據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中的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食品安全法》中也有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中應當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等相關信息。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食品企業:中文標簽是進口食品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附在產品包裝上,切勿心存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以免耽誤產品順利進口。 (徐子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