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臺酒業8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資者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民事判決書。10名自然人投資者狀告皇臺酒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勝訴,皇臺酒業被法院判處賠付金額:23,107,810.72元。皇臺酒業表示,公司已委托律師將對此案提起上訴。
公告顯示,根據一審判決書,案件受理費173,892.00元計入當期管理費用,賠償款22,933,918.72元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共計影響公司當期損益23,107,810.72元。判決結果將導致公司2017年半年報凈資產可能為負值。
皇臺酒業稱,下半年公司將盡最大努力改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如果2017年度報告披露的凈資產或凈利潤為負值,公司將再次被實施*ST特別處理。